地区: | 郓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0-5378505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水浒东路中段政务服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接并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接并负责办理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规范权限内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流程再造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负责派驻至县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窗口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和应诉。
(八)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九)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组织县行政审批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三)有关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县级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