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招远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全年) |
电话: | 0535-2722600;传 真: 0535-8223760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路236号梦芝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占道、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3.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
4.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施工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
(三)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负责辖区法制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推动依法治街。
3.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区安定。
4.协助有关部门对外来人口进行综合管理。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和失业人员的培训、再就业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人民调解、拥军优属、征兵等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基层保障工作,发展全民利民服务事业,方便居民生活。
(四)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1.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搞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资源。
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3.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教育、社区卫生和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
(五)搞好居民工作
1. 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居民和居民委员会的意见、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2.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邻里互助、婚丧习俗改革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六)为区域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