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莱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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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全年) |
电话: | 0535-2211553; 传真:0535-2221059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府前西街1066号 |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水法治建设工作。拟订水利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政策建议。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乡镇(街道)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规划配置,调度重要流域、区域及重点调水工程水资源。负责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乡公共供水和村镇供水。
(三)组织实施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参与考核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节约用水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开发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利用工作。
(六)负责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监测工作。负责发布雨情、水情等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水资源监测工作,指导水能资源调查。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和检查考核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拟订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具有控制性和跨乡镇(街道)、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胶东调水工程等骨干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调水环境保障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地方配套建设工作,组织工程验收,监督安全运行。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
(九)负责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事中事后监管。牵头治理开发管理荒山、荒丘、荒滩、荒沟。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农村水利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指导建设与改造中小型灌区。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及节水灌溉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管理,配合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二)承担水政监管工作。调处乡镇(街道)间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监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负责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防洪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防洪论证意见,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洪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及防御台风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队伍建设与管理。
(十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