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统计局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
机构信息
地区: 龙口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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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535-8517312 传真 0535-8517312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423室
详细介绍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镇(街、区)、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各镇(街、区)统计工作人员。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龙口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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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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