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主要职责是:...
机构信息
地区: 定陶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非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工作日)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工作日)
电话: 0530-2256866, 投诉电话 0530-2255199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2889号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汉源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东北),邮政编码 274100
详细介绍

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生产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信访事项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按照国务院、省、市和区公布的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承接并落实职责范围内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接并负责办理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踏勘评审事项,并对许可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规范权限内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流程再造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做好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

(六)负责指导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级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协调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窗口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单位人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

(八)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要求,推进廉洁、高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踏勘评审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建立信息推送制度,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信息;相关监管单位负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信息推送制度,及时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上级有关政策和监督信息,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关踏勘、技术审查等工作。

2、区委编办负责行政机关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形成区政府权力清单草案,经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公布。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协调工作,承担上级政府下放或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协调推进简政放权和“一次办好”政策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落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并做好相关许可事项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推送。其他区政府机关部门负责依法对行政许可后的事项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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