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牡丹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0-5788019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泰山路5001号 |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及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二)防火科。 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市安委办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以及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 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五)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煤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 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调度煤矿安全情 况,分析煤矿安全形势,提出煤矿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组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工作; 依法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承担全市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
(七)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统计分析工作。
(八)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
(十)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一)防汛抗旱科(地震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职责;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拟定、管理和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演练职责;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职责;负责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的登记备案;负责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15—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煤矿除外)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科(新闻宣传科)。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市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县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十五)规划科技和信息化科。编制全市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