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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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
福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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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电话:
0535-6322959、0535-6988371传真0535-6322899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 办公时间
详细介绍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全区地质工作。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四)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制度。
(十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十八)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九)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十)承担上级对区政府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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