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饶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法定工作日,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电话: | 0546—6441920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790号 |
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打造孙子文化旅游目的地,指导、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优化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指导市场发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政事务,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质量和发行,监督管理印刷业,监督管理音像制品行业,监督管理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管理著作权;负责县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协调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审核、申报、管理县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境内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交流活动,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
负责部门内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人才管理职能,大力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
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健全产业体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广饶文化交流与传播,提升“孙武故里”旅游品牌形象和广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