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
机构信息
地区: 河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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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46-3651355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兴路11号广电大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实施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査、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参与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五)优化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六)推动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购物,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节庆活动。

(七)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质量和发行,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

(八)负责管理全区电影行政事务,指导协调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

(九)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负责行业监管,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区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全区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境内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市场行业监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交流活动,加强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

(十三)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草,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健全产业体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河口文化交流与传播,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和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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