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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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46-3662092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3号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
(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战略政策。
(八)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计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十六)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和能源行业等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组织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