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
机构信息
地区: 东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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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46-8221810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 办公时间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区属公立医院,下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

(四)负责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的统一规划、建设、调配、管理、服务、处置工作。

(五)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六)在区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七)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标准。负责有关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完善区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协调全区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管理有关经费预算,并管理相关预算资金。

(十)指导协调区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区机关事务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服务保障。

(十三)关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机关事务局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区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区属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区机关事务局做好区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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