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罗庄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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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9—8268167 |
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护台路9号 |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组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协调指导各街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五、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区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所属单位、学校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八、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教育科研项目。
九、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接收外国留学生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负责所属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配备、管理所属学校领导班子。
十四、主管全区体育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