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
机构信息
地区: 东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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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46-8221759 传真 0546-8221759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7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定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区级以下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区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际及区内镇(街)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指导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省、市、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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