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局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交通运输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区轨道交通行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
机构信息
地区: 东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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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546-6716866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036号万通大厦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交通运输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区轨道交通行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进区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参与编制全区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铁路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全区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执行相关标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农村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区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的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区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区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区国道、省道、县道的布局规划,监督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县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与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实施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

2.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校车服务提供者或者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或者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发放校车标牌和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发展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3.关于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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