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数据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调研了解全市大数据需求,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新...
机构信息
地区: 东昌府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635-8288193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调研了解全市大数据需求,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聊城”“智慧聊城”建设。

  (二)负责统筹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大数据中心、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云网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

  (四)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配合市委办公室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内网相关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大数据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大数据、新型智慧城市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新型智慧城市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新型智慧城市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市数字聊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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