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昌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35-2992053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兴华东路17号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八)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十三)市司法局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 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