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惠民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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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冬天) |
电话: | 0543-5321583 投诉电话: 0543-5333120 |
地址: |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开发区孙武三路388号 ,邮政编码:251700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开展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拟定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