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商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威海市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
机构信息
地区: 环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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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631-5303317
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
详细介绍

  威海市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中、长期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拟订城市商业网点发展政策;指导县级市编制中、长期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市、区市、市属开发区商业中心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市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初审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牵头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各区市和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招商引资环境营销策划,推介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拟订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承担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行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审核、管理全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二)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发展威海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威海对台直接通商工作。负责市际间经济协作组织以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十四)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威海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及时掌握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负责国内招商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拍卖、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组织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相关考核工作。

(十八)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牵头组织、策划、实施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市商务局作为省商务厅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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