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03年组建,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内设8个科室,下辖9个分支机构。市中心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四统一”垂直管理,即统一决策、统一管...
机构信息
地区: 泰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
电话: 0538-12329 传真:0538-6278609
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162号
详细介绍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03年组建,是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内设8个科室,下辖9个分支机构。市中心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四统一”垂直管理,即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编制、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九)负责单位安全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积金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和9个分支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负责中心政务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会议组织以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安全、后勤、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征收科。参与市直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管理,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征收、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参与审批市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对市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提取、使用的监督。参与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及执法人员培训、中心行政处罚实施等相关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参与编制全市公积金的征收计划、信贷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承担市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公积金业务的稽查监督工作。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业务。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编制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四)信贷科。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指导、督察和调度各分支机构、各委托银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承担全市公积金贷款的贷前审查、贷中监督和贷后管理的辅助工作。

(五)内部审计科。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和内部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积金归集、贷款、会计核算、经费使用、计划执行等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中心行政处罚的申诉和公积金信访举报。

(六)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信息化项目需求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心业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系统数据的技术管理。负责中心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安全事故应对措施。负责中心业务系统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

(七)政务服务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规划、标准等工作。负责市直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受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处理工作。承担对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工作的指导。

(八)泰山区管理部。

(九)岱岳区管理部。

(十)新泰市管理部。

(十一)肥城市管理部。

(十二)宁阳县管理部。

(十三)东平县管理部。

(十四)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分中心。

(十五)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分中心。

(十六)泰安市高新区分中心。

以上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心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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