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
机构信息
地区: 嘉祥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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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3:30-17:30(冬季) 邮政编码 272000
电话: 0537-6537215
地址: 济宁太白湖新区奥体路新城发展A座3楼4区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负责全区税收政策管理和法治财政建设。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三)负责拟定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六)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及区党政办公示按职责分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九)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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