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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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嘉祥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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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东省济宁经开区管委会405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直部门和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参与制订全区财源建设规划,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及计划拟定税收收入计划,拟定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税收保障机制。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执行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三)负责拟定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拟定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按规定开展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六)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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