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网)
1、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 2、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3、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
机构信息
地区: 淄川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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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电话: 0533-5168766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双山路5号
详细介绍

1、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

2、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3、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管委会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6、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区内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7、建立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入园企业税收分成机制。

8、负责对外招商引资的宣传、联络、洽谈、签约、信息咨询、办件服务等工作。

9、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10、负责承担经济开发区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引进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投融资服务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孵化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2、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入区企业实施管理,对开发区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全面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流程再造,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多图联审、并联办理、联审联办机制,最大限度减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13、为企业发展创造最优环境。

14、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5、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各项运行设施的监督管理。

16、制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汽车及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领域做大做优做强。

17、推进产业集群化、园区化、基地化、高端化。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部

1.围绕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做好信息调度收集、汇总整理、反映反馈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形成调研文稿或初步工作思路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公车使用管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物业保洁、设施管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事项的督办落实。

4.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公文的收发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会议、公务接待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6.负责日常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档案、机要保密及网络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类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区域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做好区域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拟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部

1.负责党的建设,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2.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党工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工作。

4.负责承担人才创新创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引进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投资融资服务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孵化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员评聘、人事档案等工作。

7.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金融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审计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管委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按要求落实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审核钟楼街道办事处年度预决算。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财政工作。负责开发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3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负责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4.参与开发区产业政策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开发区产业政策及企业各项扶持政策,培植和涵养地方财源。负责政府性专项基金、财政贴息资金及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运作和监管。负责指导和监督开发区各类财政扶持性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实施。

5.管理开发区各项财政支出,负责编制开发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负责有关政府投资类专项资金、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管理,承担产业发展、功能区建设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财政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评估与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6.管理开发区会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钟楼街道办事处、相关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等的会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7.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8.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相关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研究开发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相关经营业绩考核以及薪资总额管理相关工作。

9.负责指导开发区金融工作。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各类金融投资机构, 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推动投融资平台建设。参与和协助办理开发区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10.负责开发区审计工作。负责对钟楼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发区投资和以开发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11.归口协调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单位。

12.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区内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入园企业税收分成机制。

13.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投资规划部

1.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络沟通,做好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2.负责与上级投资促进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研究先进地区的招商策略和发展趋势,拟订开发区招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完成上级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3.负责外来投资优惠政策兑现的初审工作。

4.负责营销策划、推介和宣传开发区招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

5.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反馈工作;承担境内外招商项目筛选和洽谈联络工作,负责招商活动的筹备、客商来访的接待工作。

6.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合同起草,对接企业服务部做好落地服务工作。

7.负责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构、商会、协会的招商与项目合作,开展区域化、专业化、市场化招商。

8.负责建立和完善外来投资企业、投资商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整理分析工作。

9.负责对接山东省对外开放功能联盟,探索园区间产业合作与经贸合作。

10.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考察、引入、考核第三方产业园运营公司,优化产业园区运作经营。 

(五)企业管理服务部

1.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入区企业实施管理,对开发区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全面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流程再造,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多图联审、并联办理、联审联办机制,最大限度减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2.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与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工业统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对接区发改、工信、科技、统计等部门。

3.负责辖区发展和改革工作。做好企业管理服务、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对上争取等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做好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两化融合、重点技改项目管理服务、政策争取等相关工作。

5.负责辖区企业科技发展相关工作,协助区科技部门开展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外国专家、科技交流、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6.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协助区统计部门开展工业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对重要工业统计数据的监控、评估和分析工作。

7.做好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安监环保部工作职责

1.起草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及隐患。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等要求,受区应急局委托,依法对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和专家安全服务工作。

3.负责对工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监督工作。

4.负责对工业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规范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5.负责对工业园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指导、监督、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协助指导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综合管理。

7.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起草工业园区环保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工业园区环保工作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问题及隐患。

9.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等要求,指导协助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

10.指导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工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1.协助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12.指导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做好固废、危废管理。

13.协助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排污许可、环评等各类手续办理。

14.指导工业园区内企业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各项运行设施的监督管理。

15.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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