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
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2...
机构信息
地区: 淄川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话: 0533-5173727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1号
详细介绍

1、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2、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5、向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7、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8、负责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9、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人才、统计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接访科。负责到区委、区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访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进京到省到市上访群众回到本区的后续接待处置工作。负责进京到省到市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负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加强信访基层联络员队伍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接访大厅的业务管理、驻厅会谈室的工作指导。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单位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来区走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办信科。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含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网络)。负责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批转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和区委、区政府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事项。负责全区来信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反映来信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办信工作。

(四)督查督办科。负责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区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组织信访积案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承办省、市集中转送、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和听证工作。负责到市及以上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五)机关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及所辖领域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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