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
机构信息
地区: 任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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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37-2312260 工作传真 0537-2355572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 圣贤路7号 ,邮政编码 272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儒学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指导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新闻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负责市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市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研究处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在济宁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济宁文化走出去。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济宁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文化济宁”旅游品牌形象和济宁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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