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度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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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532-87361002 传真号码 0532-87362488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9号楼二楼 |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公路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做好物流业推进与监管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一城一交”等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大交通”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综合运输,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城市客运工作。
(四)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公路的行政管理。组织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参与推进农村道路硬化,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六)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七)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相关信息。培育、引导、扶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八)负责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青岛市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力度;规范行政审批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等进行监管。市水利水产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发放《采砂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并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 2.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校车标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发展城乡统筹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3.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5.关于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业管理工作,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政策制定、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对依法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基本违法事实资料移交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后续监管、行政强制措施等职责。负责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移送的有关案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及时作出相关处罚决定,并将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给市交通运输局。对违法行为事实确凿、调查取证简单并有法律依据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6.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总体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厕所革命”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参与做好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