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科学技术局
一、主要职责 潍坊市寒亭区科技局全面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机构信息
地区: 寒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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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36-7251330 传真:0536-7276600
地址: 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379号金融大厦A座802室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潍坊市寒亭区科技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区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调查。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国际、国家、省、市、区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

(八)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监督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国(境)外专家来我区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区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八)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查区级行政复议案件;区科技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机构设置

区科技局设置办公室、科技管理科2个内设机构。

三、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职工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宣传、新闻发布、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社会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二)科技管理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区承担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建立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区政府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和管理。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负责科技扶贫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四、下属事业单位信息

寒亭区科技合作中心,为科技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合作工作;承担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承担科技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申报等技术咨询服务;承担技术合同审核登记、技术转移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立科技需求信息库,发布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过;完成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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