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系统国有资...
机构信息
地区: 李沧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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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
电话: 0532-87639111(可咨询城市管理类业务) 0532-87890377(可咨询城市建设类业务)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62号(城市管理)、李沧区京口路86号(城市建设)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制定及考核验收工作。

(四)负责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统筹协调。

(五)参与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辖区土地出让推进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计划编制和经费分配,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市政道路、排水工程等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河道整治养护、公房管理、物业管理、山林绿化及管护、水资源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辖区内居民供热、供气、燃气安全等公用事业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按照法定职责范围,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组织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民防空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

(十六)负责对辖区内备案的高处悬挂作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咨询与宣传。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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