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下发和处理下级上报的各类文电。 (二)负责区政府...
机构信息
地区: 李沧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电话: 0532-87610858 投诉电话 0532-12388 传真号码 0532-87637337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详细介绍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下发和处理下级上报的各类文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对区政府文件、决定事项、每年确定要办的实事、重点工程项目和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落实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并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向区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下级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其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区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决定。

(六)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领导在重大会议上的讲话等;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八)会同区委办公室做好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九)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各类政务信息,进行调研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网络舆情督办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青岛年鉴的撰稿、征订发行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的组织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三)负责区政府政务档案和印信的管理使用。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青岛政务服务网入口

青岛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