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奎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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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8095935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6楼西区 |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市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
(三)负责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以及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四)负责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承担市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审批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六)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参与制定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
(八)监测市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依照管理权限监督管理公物拍卖企业.依法对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接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并指导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