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以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机构信息
地区: 黄岛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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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32-86893569 传真号码0532-86888309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302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以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研究建立全区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区与街镇、功能区以及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指导街镇、功能区的财政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和预算安排,研究拟订财源建设政策措施和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编制执行全区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收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区级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基本建设年度支出计划的安排;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财政监督。

十三、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政府农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备案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工委、区政府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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