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奎文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6-8090689 |
地址: |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9楼 |
潍坊市发改委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市以及省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以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
(十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市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建议,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
(十六)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十七)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