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贯彻执行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战略和“数字市北”...
机构信息
地区: 市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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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电话: 0532-87073001 传真号码 0532-87073002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61号东建大厦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战略和“数字市北”建设。

2.负责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政务领域大数据和云计算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管理数据资源交易工作。组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参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数据录入、应用等工作,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4.负责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负责统一电子政务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应用推进。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参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等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网上政民沟通等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5.负责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引导培育新兴业态。负责推进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应用类产业发展。监测分析大数据行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统筹推进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7.参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应用推进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等工作。

8.拟订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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