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市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
电话: | 0532-88729780 投诉电话 0532-88729780 传真号码 0532-88729786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理举报和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章草案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全区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跨系统、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核准;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街道开展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市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社会经济调查。
(四)组织实施反映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核算、工业交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社会科技、外经贸易、服务业统计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对全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施考核和奖励。
(八)负责协调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开展统计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