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市政、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市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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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9:00-17:30(工作日)
电话: 0532—88729500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10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市政、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配合协调上级部门做好燃气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设施的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辖区内河道、明沟、暗渠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城区亮化工作。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五)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监督权限内的城区、近海岸海域的保洁。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六)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七)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前海一线风景区部分景点、游园、广场等区域的建设、保护和绿化、保洁等管理工作。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九)牵头城市防汛防雪、山林绿地防火、海洋藻类灾害处置工作。

(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便民服务改革。负责监督城市管理领域行业服务质量,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

(十一)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城市管理领域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城市管理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强化行业监管和应急管理职责。深化便民服务改革,提升为民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鼓励动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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