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莒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633-6561011 传 真:0633-6561100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库山乡驻地 |
莒县库山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加 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 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工作。
(五)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六)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民族宗教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城镇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城镇环境。
(八)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禁毒、反邪教、帮教安置等工作,配合做好新村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律咨询、服 务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保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九)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新村)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
(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新村)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统一协调、按权限管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派驻在本辖区的机构及工作人员。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