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莒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633-6223435 传 真:0633-6222786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坛路178号(疾控中心9楼) |
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组织推动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工作部署落实。
(三)承担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五)承担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六)承担人民防空管理(涉密事项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七)承担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八)承担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九)承担科技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承担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一)承担农业(含畜牧兽医、农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二)承担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三)承担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四)承担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五)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中有关建筑业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六)承担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七)承担原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有关油气管道保护、节能和循环经济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八)承担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有关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十二)负责受理、督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牵头拟定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意见,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衔接协同制度。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综合行政执法数字信息平台。
(二十五)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