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莒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电话: | 0633-6222480 传 真:0633-6222480 |
地址: | 山东省莒县沭东商务中心8号楼13楼 |
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莒县工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莒县大数据发展局牌子。莒县工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县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县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和通信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县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配合做好电子政务云平台相关工作。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统筹管理全县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十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十八)负责全县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