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保定市清苑区国家税务局、保定市清苑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职责,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保定市清苑...
机构信息
地区: 清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
电话: 0312-7950808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新华东路51号 ;邮编:071100
详细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保定市清苑区国家税务局、保定市清苑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工作职责,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保定市清苑区国家税务局、保定市清苑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清苑区税务局的机构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望亭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何桥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白团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温仁税务所

主要职能: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领导简介
刘江涛党委书记、副局长。
王立勇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赵业增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李锐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邸树兴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三级主办
孙孟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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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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