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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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633-8168111(电话) 0633-8168388(传真)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金阳路一号 |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4、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9、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