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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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27-85687037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清芬一路满喜里16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街实际,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街道群众团体组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五)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六)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