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机构信息
地区: 黄石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电话: 0714-6527457/6589867
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80号
详细介绍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区招商服务中心作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政府办公室领导。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调査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请示区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协调处理区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涉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辖区单位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编制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规划、计划,督促检査全区各部门、单位落实扶贫开发政策和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七)负责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金融突发公共事件。

(八)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国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区政府派出机构及辖区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审核、协调工作。

(十二)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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