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垦利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546-2563686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育才路263号 |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和体育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幼儿园)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简称中小幼)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与办学体制的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一规划全区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负责教育考试招生和初级中学、小学学籍管理。
(六)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省、市出台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提出区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七)负责与国外、台港澳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幼儿园)接收外国学生工作。
(八)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区下达的科研项目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大型国内外体育竞赛,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和省、市级体育竞赛。制定全区体育竞赛制度、计划。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十五)负责体育对外交流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七)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负责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二)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垦利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加强对校车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校车公司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和上报工作。市公安局垦利分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发放校车标牌和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