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十堰市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丹江口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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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9--5222960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一路一号鑫东来物业有限公司16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十堰市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指导全市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据电视、体育、文物项目和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文化、旅游行业设施与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基层文化站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旅游扶贫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评审。拟订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行业的业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广播电视站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国武术之乡“建设。负责体育总会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体育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彩票的管理和发行工作。
(八)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事业。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依照权限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区域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查处区域内电影市场违法行为。市委宣传部负责电影有关管理职责。

2.与市融媒体中心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根据行业标准对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安全输出、卫星地面接收站设施予以指导监管。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村村响、户户通日常运行和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一),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精神文明、档案、应急值班、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室(二),职  责:负责政策与法制综合调研。拟订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行政复议、诉讼、听证、普法宣传等法律事务。

办公室(三),职  责: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财政审计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二)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股

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申报、旅游资源普查和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规范与监管标准。组织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指导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及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和农家乐的申报管理。监督管理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三)宣传推广股

职责:拟订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重点文化和旅游目的地、线路研发和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地区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活动。

(四)公共服务(艺术)股

职责: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文化项目申报管理。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计划、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管理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行业管理。负责电影放映,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市农家书屋的监督检查和评比推广工作。指导专业院团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制作机构和市域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计划。承担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依照权限监听监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指导和推动户户通和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与监管工作以及项目申报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五)文物和非遗股

职责:承担全市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管理事项。负责拟订全市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措施和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文物保护 、考古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审核及“四有”工作。推动和指导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文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申报与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六)体育(武术)股

职责:拟订促进体育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项目申报及体育产业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型竞技体育赛事的指导、协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彩票管理和发行工作。负责武术之乡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负责体育总会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七)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办公室、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股、宣传推广股、公共服务(艺术)股、文物和非遗股、体育(武术)股、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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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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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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