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46-3656279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18号 |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区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六)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统筹软科学研究。
(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协调服务工作。
(八)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
(十)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 (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 (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十六)关于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制定职责分工。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区科技局负责制定外国高端人才来我区工作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