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张湾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9-8268516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建设大道29号装备工业大楼9楼 |
张湾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统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各单位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区情况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六)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七)负责组织全区统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工作。
(九)参与区政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