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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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下午:14: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46-8201419 传真 0546-8227308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区城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区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拟订全区保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东营区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