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京山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24-7592100 |
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雁门口镇建政路32号 |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镇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镇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3、指导镇区经济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本镇区内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兴办各类便民、利民等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依法自治。
5、负责抓好基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加强镇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镇区内社会矛盾,全力维护镇区社会和谐稳定。
8、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能: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认真作好记录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通知,并了解贯彻执行情况,向党委及上级党组织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负责草拟党委的决议、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及其他有关文件。审核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党委各职能部门起草的文件、信函;检查各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并及时向党委或向党委正、副书记汇报,搞好信息反馈;根据党委对工作的意图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要求,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党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接待、受理有关党的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沟通党委与群众的联系渠道;管理党委部门文书档案和机要文件,管理党委印章;承担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本镇投资环境优势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客商的联系和服务,保证客商的投资信心,达到安商和以商引商的目的。督促原有项目的上马,确保经济良性发展;引入新项目,发展地区经济。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企业各种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负责企业产值的统计工作严格按有关统计规定,如实填报企业的经营情况,确保月、年报如期上报;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扶贫济困、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组织本镇的救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组织接收、分发救灾物资,检查监督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建立并落实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建设;指导村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能:坚持“严打”斗争,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刑事、治安案件逐年下降;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除社会上不稳定因素和公共安全隐患;做好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政治稳定;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和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做好安全生产、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做好治安巡防队伍培训、考核、指导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涉法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调处,避免激化;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国防、科技等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安全。
5、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能: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述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