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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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546-8327220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路105号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七)关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进行审核,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负责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开展电子监察,对投诉举报进行督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精减申请材料等,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市委编办负责按照市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文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推动各部门依清单履职,对职能运行进行监管。市司法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的合法性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