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掇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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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24-2440578 |
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石坡大道8号 |
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彩票资金等。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监督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
(七)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制定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九)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
(十一)参与全区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二)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镇(街道)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区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区会计信息化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区级会计信息质量。
(十五)负责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组织开展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投放与偿还;组织收入,建立偿债机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参与城建项目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审,参与代建项目招投标、预决算、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八)负责制定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下划、垫付、追偿情况;救助基金支出的审批;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九)负责研究拟定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实施指导意见;编制PPP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组织PPP项目的征集、评估和备选项目确定工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PPP项目采购、实施、移交全过程的监督工作;PPP项目政府补贴和付费的测算与监管工作等。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级和镇(街道)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保密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彩票资金、住房改革资金等。
(三)法规税政股(人事教育股)。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合规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拟订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减免和退税的审核上报。参与企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审核上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区级预算调整事宜;汇总全区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承担地方国防方面财务和资金有关管理工作;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和调整区级部门预算,办理区级部门决算、批复事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区本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区对镇(街道)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承担区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
(五)预算绩效股。负责制定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相应的操作规范;拟定区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对预算部门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住建、城管、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财政管理,并进行重点分析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
(七)行财股。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文教科技经费等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建议;负责区级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监管;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资金审查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饭店定点管理有关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优抚、医疗卫生、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和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农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拟订本级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案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农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车辆定编管理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资产收益征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管理,执行国家及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方法。对全区国有企业及社区资产进行管理。
(十一)债务金融股(掇刀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和外国政府贷款、向中央专项借款的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偿还能力、落实借款和担保责任,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政府偿债基金;承担区投融资服务中心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组织开展相关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执行普惠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二)产业发展股。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和参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方案审核、审定工作;拟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财务制度及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负责相关单位政府性基金的财务管理;负责拟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境内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检查工作;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专项补贴资金、区级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专项储备等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