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梁子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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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1-2412210 |
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90号 |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务、政务和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各级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管理、食堂管理;;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党建联络员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责本级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法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应急办等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公益性宣传工作;负责参与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发放及灾害救助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改办、文化站、旅游办、统计站等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项目报批、企业服务、科技服务、质量监督和招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投资项目的报批和申报备案;负责企业项目投产前、建设中和投产后的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咨询服务;负责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利用工作;负责全镇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金融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转型升级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会工作;负责统计、物价、电子政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办、环保站、城建办、国土所等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负责拟定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推进全镇统筹城乡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和监管实施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统一监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林业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牧污染防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审批建房手续,依据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本辖区民宅建设的丈量,申报的合法以及手续的完整性;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的违章建筑;负责全镇区域内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农村建房的规划、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修编和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解决土地纠纷;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等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关于“三农”及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副产品的开发、新品种的推广、农田保护区规划及动态变化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农业、畜牧、林业生产工作;负责全镇农业基础设施(镇村道路、水利设施、田土改造、农电)建设、维护和改造;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检查、指导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研究制定本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职能)
主要职能:负责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镇域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权;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以镇政府名义具体实施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道路临街设施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纠正辖区内违章占道、乱堆乱放、店外经营,依法拆除非法建筑设施;负责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负责依法开展市场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负责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办、计生办、统战等职能)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教育、卫生、民政、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统战、新闻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负责残联工作;负责全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服务性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和党员理论教育工作,党员培训,教育党课等;负责规划部署全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搞好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的日常事务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做好流动人员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村委会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掌握本镇统战成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统战工作基础台账和工作规范;负责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